申请人须在获得移民签证赴加登陆后的三年之内,投资建立一家公司,或与人合伙建一家公司,或买一家公司,拥有公司25%以上的股权,且股权价值10万加币以上,至少雇一个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须积极参与该企业的管理。
【申请优势】
1. 速度快:能够尽早知道是否成功,方便申请人的生意和生活安排;
2. 无须投资给政府,无居住保证金;
3. 无学历和语言要求: 对申请人没有学历及英语和法语水平的要求;
4. 需要在登陆后的3年内开展一个生意,雇佣一个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即可解除条件;
5. 对申请人净资产数量的要求明显低于投资移民方式;
6. 在投资前可以先获得加拿大移民签证,并且马上享受全部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