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美国移民局于2017年1月首次在联邦公报上发布草案规则制定通知以来,EB-5行业一直在焦急等待新的EB-5条例出台,最近新的条例似乎终于要出现在我们面前。白宫预算管理办公室(OMB)发出公告,美国移民局的EB-5改革方案已经审议完毕,并交给移民局进行最终公布。现在就等移民局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形成最终的法规。
我们已知的信息
该草案将把投资到TEA内的最低投资额从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上涨到135万美元和180万美元。它还从根本上重新定义了TEA,将其限制在EB-5项目所在的人口普查区域和任何相邻的人口普查区域,前提是加权平均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
乡村TEA继续被定义为MSA以外以及任何人口在20,000或以上的城市或城镇之外。
该草案还剥夺了各州确定TEA边界的权力,并将该权力交给了美国移民局。
草案还包含若干杂项条款,其中最显著的是保留优先日,适用于那些I-526申请获得批准,但其项目经历了重大变化、失败或欺诈,或其区域中心并非因投资过失而终止的投资者。
当然,业内人士对这些法规的反应非常强烈,尤其是在投资额和TEA处理进程方面。许多人认为,135万美元和180万美元的额度太高了,这将摧毁潜在的投资者市场。
许多人还反对美国移民局接管TEA处理程序,理由是美国移民局永久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管理案件和审理各类申请。关于如何定义TEA的争论仍然激烈,许多人认为项目的影响和就业创造远远超出了项目所在的人口普查区域和相邻区域,而且这个定义是武断和过于狭隘的。
我们未知的信息
生效日期
我们不知道草案何时生效,以及是否会在生效前提供正常所需的30天宽限期,是部分还是全部会立即生效,甚至是否会追溯到尚未处理的申请。
一般来说,行政程序法要求在法规发布到生效日期之间至少要有30天。如果法规很复杂,可以提供更长的时间,例如60天或90天。我们认为追溯申请是极不可能的,这将引发无休止的诉讼。
同样,我们认为该法规不太可能在公布时就生效。我们希望和期望至少有30天的宽限期,这样的话投资者、区域中心或EB-5项目不会陷入恐慌。已递交的申请很可能不会受到新法规的影响。
投资额
要涨价。这一点几乎无疑。然而美国移民局是否真的听取了这样的评论:草案中的投资额度太高,将有效地将EB-5计划从创造就业机会的引擎转变为少数全球超级富豪提供的利基产品,目前还不得而知。
我们不知道新的最低投资额到底是80万美元、100万美元、135万美元还是其他什么。我们认为,对提议投资额的巨大反对,可能导致美国移民局在当前水平和135万/180万美元之间采用某个数额,但这只有在我们看到法规发布之后才能知道。
TEA
我们知道这个也会改变。美国移民局已经下定决心要取消所谓对TEA的“不公正划分”,TEA的定义肯定会缩小。我们希望美国移民局不会剥夺各州指定TEA的权力,无论其定义如何,因为我们绝对不相信美国移民局有能力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承担更多的工作和另一个与EB-5相关的程序审理。
应该怎么做
显然,对于项目而言,在新法规生效之前,接受新的投资者签约、汇款,并提交I-526申请的时间有限。对投资者而言也一样。此有效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天,也可能长达几个月。但不管多长时间,我们预计会有大量的申请递交上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仍需经过适当审查。
可以期望美国移民局通过收紧标准,拒收或拒绝(可能没有RFE)一开始看起来就不可接受的申请,从而对大量涌入的申请作出反应。一些业内人士正在推广提纲性申请。
虽然我们承认时间有限可能不允许完美,但我们要小心,不要在匆忙提交文件的过程中降低标准。现有项目需要评估在不久的将来结束其资本筹集的可能性、对未来筹资能力的可能影响,以及需要制定哪些应急计划。
正在计划投资中的投资者,应开始收集合法资金来源文件,并安排好对任何非英语文件提供及时翻译服务。但是,在转账或翻译文件之前,最好咨询移民律师,以确保资金来源是合格的。
原文链接:
https://www.klaskolaw.com/eb-5-investor-visas/eb-5-regulations-imminent/
作者:DANIELB. LUNDY。
总结
1.EB-5投资额的大幅增加意味着移民将要花近3倍的钱、解释3倍的资金来源。对于EB-5投资人来说,不但是资金上的巨大压力,同时也增加了文案难度,对于申请人将会是重大打击,甚至有可能直接逼停EB-5投资。
2.已经投资递交的投资人排期有望缩短:随着投资移民的门槛大大提高,对于当前的排期形势,是会有缓解外国投资人插队的作用的。2015-2017上半年期间的递交高峰期的投资人,可以更快获得绿卡登陆美国,减少随行申请子女超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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