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美国移民局发布通告,更新审案手册,以保持该手册复合最新发布的,并且即将于11月21日生效的移民局EB-5新法规。
重点翻译解读如下:
目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正在修订USCIS政策手册中的政策指南,以与2019年7月24日发布并于2019年11月21日生效的EB-5移民投资者计划现代化最终规则保持一致。
背景
根据基于就业的第五优先(EB-5)分类,请愿人如果对美国的一家新商业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并满足某些创造就业的要求,则可以申请移民签证。2019年7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EB-5移民投资者计划现代化规则,以反映法定变更并使EB-5计划现代化。该规则除其他外,规定了某些EB-5移民的优先日期保留;增加投资额以解决通货膨胀;改革目标就业区(TEA)的名称;并阐明了USCIS取消永久居留条件的程序。
政策手册第6卷和第7卷的这些更新符合USCIS政策在最终规则中的规定。本政策指南正在控制并取代有关该主题的任何先前指南。
政策要点
第6卷,G部分:投资者
· 对于在生效日期或之后递交的申请,将最低投资金额更新为180万美元和90万美元(TEA地区)。
· 明确农村的定义。
· 解释了在规则生效日或之后提出的申请确定高失业率地区的新方法,包括取消州将某些地理和政治分区指定为高失业地区的能力。
· 更新有关参与新商业企业管理的指南,列出该要求的新证据要求。
· 增加了优先日期部分,解释之前批准的投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一般适用于2019年11月2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后续投资移民申请。
· 澄清某些符合证券法的改变并不重要。
第7卷,A部分:调整身份政策和程序
· 在优先日期部分中增加了之前批准的移民投资者申请的优先日期通常可适用于2019年11月2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后续移民投资者申请。
· 阐明何时不保留优先权日期或将优先权日期赋予随后提交的任何移民投资者请愿书的时间。
以上所展示的图片及文字内容都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予以删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相关政策、流程、信息以相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官方公布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