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 | 入境限制措施 |
澳洲 | 入境限制 所有外国国民不允许进入或过境澳大利亚 豁免入境限制 · 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其直系亲属,当中包括法定监护人、配偶、同居伴侣、通过持有人的临时合伙人,以及乘客子女均允许入境 · 派驻澳洲并在目前居于澳洲的外交官及其直系亲属 · 常居于澳洲的新西兰国民(444签证) · 如最终目的地为新西兰,不在澳洲居住的新西兰公民允许过境澳洲 以下国家的公民允许过境澳洲回国: 库克群岛、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鲁、新喀里多尼亚、新西兰、纽埃、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东帝汶、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 如乘客转乘的国际航班在8小时内出发,则允许过境澳大利亚,并且只可留在机场的无菌禁区。如乘客转乘的国际航班是在8至72小时内出发,则或需要在指定的设施进行强制检疫,直到出发航班起飞时为止 检疫要求 所有抵达澳大利亚的乘客(包括澳大利亚和居民),均须在其首个澳大利亚目的地都接受强制检疫14天。在此期间,乘客将获派安排住宿,并且不准在国内旅游(包括前往其居所)或继续在国内与任何人联系,直至隔离期满为止 豁免 新西兰公民/永久居民(包括其直系亲属)或南太平洋岛国公民过境澳大利亚回家时不须接受强制性检疫 |
加拿大 | 入境限制 只允许以下人士进入加拿大: ·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 ·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定义为:该人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 该人或其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受抚养子女; 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 该人或该人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父母或继父母; 该人的监护人或家庭教师 · 美国公民 · 外交护照持有人 · 经加拿大政府领事官员书面授权,可进入加拿大与直系亲属团聚的人 · 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第190(2)(a)条免于获得临时居民签证要求的人,及其直系亲属 · 应卫生部长邀请进入加拿大以协助对付COVID-19疫情的人 · 乘坐由加拿大军队或国防部运营的飞机到达的人 · 根据《来访部队法》第2条定义的加拿大部队成员或来访部队,以及该成员的直系亲属 · 《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95(2)条所指的受保护人员 · 居住在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的法国公民,仅在登机日前14天内居住在美国或加拿大的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 · 根据《加拿大公共卫生局法》第6(1)条任命的首席公共卫生官判断的以下人士或一类人士: · 不会对公共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风险,或 · 在加拿大期间将提供必要的服务 · 外交部长,公民身份和移民部长,或公共安全与紧急状况准备部长认为此人士在加拿大驻留符合国家利益 外国公民获准透过国际过境航班经加拿大前往其他国家,即使在同一机场的不同航站楼转乘航班,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根据与健康检查相关的强制性问题,乘客不得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的任何症状 · 乘客必须在加拿大境外有确认的转机航班 · 乘客不准离开机场 · 乘客必须满足所有其他文件要求(例如ETA及过境签证等) · 持有有效加拿大工作许可证的外国国民 · 持有有效加拿大学习许可证的外国国民 · 外国国民持有批准信以在加拿大取得工作许可证 · 外国国民已获许可前往学习(批准信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前) · 获认可的外交官及其直系亲属 检疫要求 所有进入加拿大的乘客均必须自我隔离14天。 豁免 · 应卫生部长邀请进入加拿大以协助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 加拿大部队成员或访问部队 · 首席公共卫生官认为在加拿大期间将提供基本服务的人士;或由外交部长、公民和移民部长或公共安全与紧急事件准备部长认为其在加拿大的存在符合国家利益 · 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第186(t)款,获准在加拿大提供紧急服务 · 提供医疗护理或运输必要的医疗设备、用品或治疗方法 · 接受与新型冠状病毒无关的医疗服务或治疗 |
中国大陆 | 入境限制 · 持有签证签发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之前的外国国民不准入境。 · 持有居留证或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证的外国国民不准入境。 豁免入境限制 · 持有外交、公务、礼节或C签证的外国人 · 外国国民来中国从事必要的经济、贸易、科学或技术活动; 出于紧急人道主义而来中国的外国公民可在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 持有签证签发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或之后的外国公民 三亚(SYX)及海口(HAK)的进一步入境限制 · 使用以湖北省为签发地的中国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旅行的乘客,或过去14天曾到湖北省的乘客将被拒绝入境。 过境限制 · 乘客不准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及厦门机场过境。 签证限制 所有免签证过境服务均已暂停。当中包括: · 24/72/144小时免签证过境 · 海南30天免签证 · 通过上海港的外国游轮团免签证15天 · 针对来自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团的广东144小时免签证 · 针对来自东盟国家旅游团的广西15天免签证 · 此外,已暂停向日本、新加坡及文莱国民提供免签证待遇。 检疫措施 · 所有乘客(不论国籍)均须遵守最新检疫政策 |
中国台湾 | 入境限制 · 所有外国国民均不允许进入台湾 · 由2020年3月24日(00:00 CST)至4月7日,不允许任何乘客过境台湾 豁免入境限制 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乘客允许进入台湾,但在抵境后须要接受强制自我隔离14天: · 台湾居民 · 外侨居留证(ARC)持有人 · 外交护照持有人或履行商业及合同义务的人士 · 具有特殊许可入境的外国国民 检疫措施 · 所有进入台湾的合资格乘客必须接受居家隔离14天 签证限制 · 已暂停为香港特区及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提供落地签证及网上签证服务。 |
中国香港 | 入境限制 由2020年3月25日(00:00 HKT)起,只有持有下列证件的香港居民才能进入香港: ·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 香港特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具有香港居留权) · 香港身份证(需附有效的工作或学习签证) 非香港居民将被拒绝入境。 以下乘客豁免入境限制: · 由中国内地丶台湾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发并在过去14天未到过其他国家/地区的乘客 · 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须遵守现行签证要求) · 香港居民的配偶和子女 · 履行公务的地方政府人员 · 获香港特区政府批准进行抗流行病工作的人员 · 持有新入境签证来港工作、学习、建立或从事任何业务,或定居的乘客 属于此豁免类别的乘客,仍必须符合至少14天预期/获许可逗留期限的条件,以接受强制检疫14天,否则将被拒入境。 过境限制 乘客不准经香港国际机场过境。 所有海空联运服务(大湾区至香港)及空海轮渡服务(香港至大湾区)亦已暂停。 额外入境要求 乘客入境时必须填写并递交健康申报表。所有抵港航班均会派发健康申报表。另外乘客亦可在出发前以电子方式递交。完成网上递交后,系统会发放一个二维码(有效期为24小时)。请下载申报结果,并于入境时,向边境管制人员出示下载了的申报结果。 检疫措施 抵港前14天曾到以下国家/地区的香港特区居民,均须入住政府指定检疫中心接受强制检疫14天: · 中国:湖北省 · 伊朗 · 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区、伦巴第大区及威尼托区 · 韩国:大邱及庆尚北道 其他允许入境的乘客,则须要在其家中或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天。 |
中国澳门 | 入境限制 只允许以下乘客进入澳门: ·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 · 澳门特区身份证持有人 · 持有澳门特区旅游通行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 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访问证的乘客 · 持有有效旅行证件/签证有效期超过14天的乘客 · 中国内地丶香港及台湾居民 |
欧洲联盟(申根地区及相关国家) | 入境限制 从欧盟以外的任何国家到下列国家,当地将实行临时旅行限制,直至2020年4月15日: · 欧盟/申根地区:奥地利丶比利时丶捷克丶丹麦丶爱沙尼亚丶芬兰丶法国丶德国丶希腊丶匈牙利丶意大利丶拉脱维亚丶立陶宛丶卢森堡丶马耳他丶荷兰丶波兰丶葡萄牙丶罗马尼亚丶斯洛伐克丶斯洛文尼亚丶西班牙丶瑞典 · 相关国家:冰岛丶挪威丶列支敦士登及瑞士 豁免入境限制 · 所有欧盟国家及上述相关国家公民(包括英国公民) · 欧盟及相关国家公民的家庭成员 · 长期居民丶具有合法居住权或持有上述任何国家的长期签证(D-visa)人士 · 任何具有必要理由或需要的旅客: § 过境旅客(除非禁止在另一个欧盟或相关国家过境) § 医疗保健专业人士丶医疗保健研究人员及老人护理专业人员 § 边防工作者 § 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人员及其他运输人员 § 国际组织的外交官及工作人员 § 军事人员 § 人道主义援助人员行使职责 § 出於家庭紧急原因旅游(例如参加葬礼) § 需要国际保护或其他人道主义原因的人士 |
法国 | 入境限制 只允许以下乘客进入或过境法国: · 法国公民 · 法国合法居民 · 欧盟公民和居民 · 欧洲申根地区公民和居民 · 英国公民和居民 |
印度 | 所有飞往印度航班均已暂停服务,直至2020年4月14日(18:30GMT)。 |
印度尼西亚 | 入境限制 · 入境禁令适用于所有外国人士,但以下情况除外: § 有限居留许可证及永久居留许可证持有人 § 外国外交签证及服务签证持有人 § 持有外交居留证和正式居留证的外国人士 § 医疗、食物援助及支援人员 § 海陆空运输船员 § 从事国家战略项目的外国人 · 属于此类的外国人士必须符合其他要求: § 持有每个国家(乘客出发的国家及印度尼西亚)的卫生当局签发的英文版健康证明 § 抵境前14天曾到「没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个案」的地区/国家 § 请向印度尼西亚政府部门了解最新入境详情。 · 所有在过去14天曾到以下一个或多个地区的乘客不允许进入印尼: § 中国内地 § 法国 § 德国 § 伊朗 § 意大利 § 韩国 § 西班牙 § 瑞士 § 英国 豁免签证限制 · 所有国家的短期旅游免签证计划,落地签证计划和外交/服务免签证设施一律暂停。 |
以色列 | 符合以下条件的乘客不得进入以色列: · 过去14天由中国内地出发/过境中国内地 · 过去14天曾到访泰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或中国内地(包括香港和澳门) 豁免 · 以色列公民或居民 · 经泰国、新加坡、韩国、日本、香港及澳门过境的乘客 |
日本 | 入境限制 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乘客不允许进入日本: · 持有护照为湖北省或浙江省为签发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外国国民曾在过去14天到以下一个或多个地区不允许进入日本: · 中国(包括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 韩国 ·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文莱、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刚果 · 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民主、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 · 卢森堡、匈牙利、冰岛、印尼、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科索沃、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罗马尼亚 · 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摩尔多瓦、摩纳哥、黑山、摩洛哥、荷兰、新西兰、北马其顿、挪威、巴拿马、菲律宾 · 波兰、葡萄牙、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联邦、台湾、泰国、土耳其 · 英国、美国、梵蒂冈、越南 *受香港政府对在香港过境的现行过境限制约束,如外籍人士未曾去过上述任何一个国家,则可在香港过境到日本,并且需要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测试,以及在酒店进行检疫14天 检疫措施 · 来自所有地区的所有国民均必须在检疫站负责人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14天,并且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签证限制 暂停对以下国家的签证有效期: · 日本大使馆于2020年3月8日之前向中国国民(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发的单次和多次入境 · 签证有关其他159个受影响国家/地区的列表,请浏览日本MOFA网站 暂停对84个国家和地区的免签证待遇(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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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入境限制 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乘客不允许进入韩国: · 持有以湖北省为签发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持有韩国驻武汉领事馆签发的任何签证 · 过去14天曾到湖北省 · 在2020年3月9日或之后未持有韩国签证的日本国民 豁免入境限制
· 韩国公民丶永久居民丶其配偶及直系家庭成员允许入境 额外入境要求 所有由香港或澳门出发的乘客,均须持有运作正常的手提电话及有效的电话号码(不接受酒店电话号码)。抵达韩国后,当地检疫或入境官员将核实乘客的联络电话号码。 如未能通过验证,乘客将被拒绝入境。 检疫措施
· 所有乘客在抵境后均须接受检疫14天 · 持短期签证或没有居留权的外国人必须在政府机构进行检疫,费用为韩圜1,400,000 · 所有乘客进入韩国后均须安装「自我诊断手机应用程序」 签证限制 已暂停向印尼护照持有人及前往济州(CJU)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之免签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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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 入境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乘客不允许进入或过境马来西亚: · 所有外国人 · 所有外籍人士准证、学生准证、受抚养准证、临时工作准证及MM2H准证(如在所属国家时证件已过期,持有人只可在解除限制后才可入境)持有人 · 乘客不得在马来西亚由国际航班转乘国内航班 豁免入境限制 · 马来西亚国民、永久居民、外国外交官、持有受抚养准证的外国外交官家庭成员,以及持有长期签证准证人士的配偶和子女,均允许进入马来西亚 · 所有获豁免的乘客在抵境后均须入住由国家灾难管理局(NADMA)监控的隔离设施接受检疫14天 签证限制 马来西亚政府已暂停向过去14天曾到中国湖北、浙江及/或江苏省的中国国民及其他国民提供新签证(即eNTRI、落地签证、电子签证及人手签证)申请服务。 出境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乘客不允许离开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公民 · 永久居民 豁免出境限制 · 在国外服务的马来西亚外交官 · 所有访客及外国国民 |
新西兰 | 入境限制 · 所有外国国民不允许进入新西兰 豁免入境限制 · 领域国家(纽埃丶库克群岛及托克劳)居民 · 与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类签证持有人一起旅游的伴侣丶法定监护人或任何未成年子女 · 常居於新西兰的澳洲公民及永久居留类签证持有人 · 受2010年入境条例(签证丶入境许可及相关事宜)第25条约束人士 · 已入籍新西兰并目前居於新西兰的外交官 · 前往下个可允许入境地区的过境旅客 · 如最终目的地为澳洲,澳洲公民(不在新西兰居住)允许过境新西兰 检疫要求 · 所有乘客在抵境后均须立即接受强制自我隔离14天 |
菲律宾 | 入境限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乘客不允许进入菲律宾: · 由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出发的乘客 · 过去14天曾经到过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的乘客 请注意,飞往宿雾的航班被禁止载客。从宿雾飞往香港的航班不受影响。 入境要求豁免 · 菲律宾公民及其外国配偶/子女(包括永久居民、持有身份证明书及RA9225身份证明书人士)允许入境,但必须在抵境后接受家居检疫14天 · 持有外交护照入境的乘客可以入境,但须在抵境后接受检疫14天 出境限制 非菲律宾公民可如常由菲律宾出发外游。 根据临时旅游限制,当中包括某些有限豁免,菲律宾公民不得前往/过境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 出境限制豁免 · 菲律宾人出国留学可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海外工作的菲律宾佣工(OFWs),无论是回国还是新雇用的,在执行声明时表明他们已获悉及了解所涉及的风险后,均可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
新加波 | 入境限制 由3月23日(23:59 当地时间)起,只允许以下乘客进入新加坡: · 新加坡公民(SC) · 永久居民(PR) · 长期通行证持有人(包括工作证,学生证,家属证及长期访问证) · 长期通行证持有人,包括那些获得原则上批准(IPA)并正进入或返回新加坡的人士,而且能够出示入境批准书 · 由移民与关卡局(ICA)颁发的长期访问通行证(LTVP)持有人,并附有ICA批准信 · 教育部(MOE)颁发并带有MOE批准信的所有学生准证持有人(STP) · 由新加坡人力部(MOM)签发的工作准证持有人(包括就业准证、入境证、订制就业准证、S准证、工作许可证、培训就业准证、工作假期准证、受抚养人准证、长期访问准证)连MOM批准信 · 持有新加坡卫生部颁发的「豁免短期访客基于医疗理由入境新加坡之限制」的短期游旅客。所有其他短期游旅客将被禁止进入或过境新加坡 额外入境要求 · 所有抵达新加坡的乘客必须在抵达前提交健康声明。健康声明必须透过新加坡电子入境卡服务网站,并以电子方式完成。此项服务会在旅客抵达前三天开始提供。你亦可以从Apple App Store或Google Play免费下载流动应用程式。 · 工作证持有人及其家属在出发前必须先获得新加坡人力部(MOM)的批准信。MOM仅允许工作证持有人及其家属入境/回国,前题是他们被视为提供基本服务(即医疗保健及运输,但不包括航空运输) 检疫措施 · 所有抵境的新加坡公民,居民,长期通行证持有人及短期通行证持有人,将获发14天的居家通知书(SHN)。乘客须在14天居家期间提供住所证明(例如覆盖整段逗留时期的酒店预订,或他们/家人拥有的居所) · 从东盟国家(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及越南)、法国、印度、瑞士、英国或美国回国的所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长期通行证持有人士,均须在专用的居家隔离设施中接受检疫14天 签证限制 · 暂停签发所有形式的签证(包括短期及多次访问签证),以及先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伊朗护照持有人发出的签证 |
南非 | 入境限制 南非政府已宣布由2020年3月26日午夜(当地时间)起,封锁全国21天。 曾到以下高风险国家的非南非人士不准进入南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丶韩国 · 德国丶意大利丶西班牙丶英国 · 伊朗 · 美国 豁免入境限制 · 南非国民丶居民及难民 检疫措施 · 南非公民丶永久居民及难民在抵境后将要立即接受大规模筛查 · 所有乘客均须填写健康问卷,并在抵境时交给港口健康局职员 · 来自高风险国家(中国内地但不包括香港、德国、伊朗、意大利、韩国、西班牙、美国或英国)的南非公民和居民在抵达南非后必须接受隔离14天 签证限制 已取消以下国家国民的免签证待遇: · 香港、新加坡、南韩 · 法国、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英国 · 美国 香港,葡萄牙和新加坡的公民必须具备以下文件,才能前往南非: · 由南非政府签发且日期为2020年3月15日之后的签证 · 确认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学证明 已取消向以下国家国民提供签证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伊朗 |
瑞士 | 入境限制 来自以下一个或多个地区的所有外国国民均不允许进入瑞士: · 欧盟申根地区及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地区以外的所有国家 · 来自欧盟国家:奥地利丶法国丶德国丶意大利及西班牙 豁免入境限制 · 瑞士公民及居民 · 持有居留许可证明(B、C及D型签证) · 持有跨境通勤证 · 由瑞士签发,以保健领域专家身份参加商务会议,或重要的官式访问 · 经陆路前往居住国的过境乘客 · 确认享有行动自由及有进入瑞士的专业理由(包括瑞士的有效工作签证) · 卫生部门的重要专家 |
泰国 | 所有飞往泰国的航班均已暂停,直至2020年4月19日(ICT 00:00) |
阿联酋 | 已暂停所有飞往阿联酋的航班,直至另行通知。 入境限制 只限以下乘客允许进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 · 阿联酋公民 · 持有有效的阿联酋居留签证的阿联酋国民的一级亲属 · 陪同阿联酋国民雇主的家佣 已暫停所有持有效簽證的居民返回阿聯酋。建議那些在阿聯酋境外的人士聯絡當地阿聯酋外交使團,以協助加快回國。 额外入境要求 · 所有来自中国内地的乘客都必须由北京(PEK)出发 出境限制 · 阿联酋国民和阿联酋护照持有人不允许离开阿联酋 检疫措施 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乘客必须在抵境后接受强制检疫14天: · 阿联酋公民和居民 所有乘客抵达阿联酋后均必须进行医学检查及新型冠状病毒测试。 签证限制 · 已暂停为所有外国公民提供入境签证服务 · 已暂停所有持有有效签证的居民回国入境。建议目前身处阿联酋以外的人士,联系其各自所在国的阿联酋外交使团,以获协助回国 · 强烈建议旅客在到达机场之前先在网上验查签证是否有效 签证限制豁免 · 外交护照持有人 · 在2020年3月17日之前获发签证的乘客 · 以下护照持有人: § 澳洲丶新西兰 § 奥地利丶比利时丶文莱丶保加利亚丶克罗地亚丶塞浦路斯丶捷克共和国丶德马克丶爱沙尼亚丶芬兰丶法国丶德国丶希腊丶匈牙利丶冰岛丶爱尔兰丶意大利(罗马)丶拉脱维亚丶列支敦士登丶立陶宛丶卢森堡丶马耳他丶摩纳哥丶 荷兰丶挪威丶波兰丶葡萄牙丶罗马尼亚丶俄罗斯丶圣马力诺丶斯洛伐克丶斯洛文尼亚丶西班牙丶瑞典丶瑞士丶梵蒂冈丶英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丶香港特别行政区丶日本丶马来西亚丶新加坡丶韩国 § 美国丶加拿大 |
美国 | 符合以下条件的乘客不得进入美国: § 过去14天曾到访过以下地方的非美国公民或居民: o 中国内地 o 伊朗 o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 o 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 o 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 o 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o 瑞士 o 英国,爱尔兰(2020年3月17日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3:59/2020年3月16日国东部标准时间11:59起生效) 豁免 · 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包括其配偶,父母,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未婚和21岁以下),儿童,寄养儿童或监护人 · 过去14天其间来自或过境上述国家/地区的外国政府官员,或官员的直系亲属(签证:A-1,A-2,C-2,C-3) · 美国武装部队及其配偶和子女(如果曾到过上述国家/地区) 被豁免的乘客只可以进入以下13个机场之一: · 洛杉矶(LAX)丶三藩市(SFO)丶芝加哥奥黑尔(ORD) · 纽约( 甘乃迪国际机场(JFK)丶纽瓦克(EWR),华盛顿杜勒斯(IAD) · 西雅图(SEA),亚特兰大(ATL)及檀香山(HNL) · 达拉斯(DFW)丶底特律 (DTW) 丶波士顿(BOS),迈阿密(MIA) 旅客在抵达上述机场时将会接受隔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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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入境限制 · 外国国民不允许进入越南 · 已暫停所有飛往胡志明市或河內的航班,直至2020年4月15日 · 從胡志明市及河內出發的航班如常運作。 豁免入境限制 · 持有外交护照旅游的乘客 额外入境要求 · 所有越南护照持有人在返回越南前,必须联络当地越南大使馆以获取批准 (不适用于过境越南机场的乘客) 检疫措施 以下乘客在入境后须立即接受强制设备检疫14天: · 曾到或过境伊朗的乘客 · 过去14天曾到英国及26个申根国家之一的越南公民 · 过去14天曾到英国、26个申根国家之一,以及东盟国家的外国国民 · 所有东盟国家护照持有人 持有免签证小册子并无需接受强制隔离,或获免签证待遇进入越南的外国国民,必须出示健康证明,以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 签证限制 已暂停向以下国民提供免签证待遇: · 韩国 ·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 已暂停向所有外国国民提供落地签证服务,即使他们持有落地签证批准信。 已暂停向持有外国护照的越南人或越南人家庭成员提供免签证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