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于2018年12月11日公布“2019年1月份美国签证排期表”。其中A表最终裁定日,EB-5非区域中心排期日前进10天,为2014年9月1日(区域中心法案由于12月21日到期还未获得延期,1月份暂时未授权,显示“U”);B表递交签证申请日保持不变,为2014年10月1日。此外EB-1类别前进3.5个月,EB-2类别前进1个月,EB-3类别保持不变(其他工人类别前进1个月), 办理EB-1A或EB-1C的家庭也需要关注孩子超龄的问题。
A. 就业移民类别优先案件签证最终裁决日期
下表中任何标列日期的签证类别均表示该类别已超配额。“C”意为“现在”,即所有合格申请者签证均可在审理批准后签发;“U” 意为“未授权”,即该签证类别未被批准签发。(注:签证签发仅适用于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早于排期表中公布的排期日期的申请者。)
B. 就业移民类别可递交签证申请的日期
下表反映的是在申请过程中可递交签证申请的时间表。对于移民签证申请者,如果申请的优先日期早于排期表中公布的排期日期,申请人均可在收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发出的具体通知后收集并提交所需的文件至NVC。超额类别的排期日期即是该类别第一位申请人的优先日期,该申请人不可以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移民签证的文件。如果类别下排期日期显示为“现在”,则不论优先日期,该类别下的所有申请人均可提交申请。
“C”表示该类别的排期日期显示为“现在”,即不论优先日期,该类别下的所有申请人均可提交申请。凡列有日期的类别均表示只有优先日期早于排期日期的申请人方可提交他们的申请。
USCIS目前并未公布可以在1月份将此表应用于USCIS的身份调整申请。身份调整申请者可访问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 网站获取更多信息。